
观点网讯:7月3日,永旺(香港)百货有限公司宣布,于2026年7月3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,全资附属公司永旺(广东)与业主及拥有人订立租赁协议,租期自开始日期起计10年,用于经营零售业务。
根据公告内容,该物业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北路34号及36号商业中心之112号至117号商铺。交付日期为2026年7月30日,开始日期为2026年10月31日。
租赁协议项下租金总额(不含税)约为人民币368万元,管理费总额(不含税)约为人民币137万元。永旺(广东)有权分租不超过租赁面积15%之部分,并享有额外60个月之优先续租权。
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,永旺(香港)百货确认该物业为使用权资产,价值约为人民币300万元。由于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%但低于25%,该交易构成须予披露交易。
业主最终由赖浩林拥有约78.4%权益及赖浩然拥有约21.6%权益,拥有人最终由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拥有90%权益及广东省财政厅拥有10%权益。双方均为独立第三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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